四部门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
中新网1月17日电 生态环境部17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了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刘友宾介绍,19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山西省晋城市、运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内江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张掖市、白银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试点地方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统筹项目内容和建设时序,加强资金政策保障,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
湖北考研成绩公布时间定了!******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14.htm,id:1303245414
今天(1月5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
《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初试)成绩
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
内容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
1. 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2月22日。
2.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
1. 复核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
2. 复核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3. 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4.复核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5.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不反馈复核结果。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5日
转自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