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票房:《阿凡达:水之道》续领风骚******
中新社洛杉矶1月8日电 (记者 张朔)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北美票房依旧是《阿凡达:水之道》(Avatar: The Way of Water)的江湖。
据票房统计网站boxofficemojo1月8日发布的电影市场数据,23部影片北美周末票房(1月6日至8日)约得1.04亿美元,环比增长约1%。
《阿凡达:水之道》在放映影厅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此番周末票房环比下跌约33%,以约4500万美元连续第四次登顶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榜首,在该统计周期总票房中占比逾四成。目前,这部奇幻动作片的北美累计票房接近5.2亿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该片迄今总票房已突破17亿美元,一周之内增收约3亿。
1月6日上映的《梅根 》(M3gan)以约3020万美元首映周末票房摘得榜单亚军,成为最新一期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十强中唯一的新片。这部科幻惊悚片由好莱坞华裔电影人温子仁参与编剧和制作。目前主要电影网站对其评价为IMDb评分6.7、MTC评分72、烂番茄新鲜度93%,CinemaScore打分为B。有评论称,该片将恐怖和喜剧元素融为一体,黑色幽默为影片添彩。
《穿靴子的猫2》(Puss in Boots: The Last Wish)紧随其后,以约1312万美元周末票房、22%环比跌幅,从上期榜单亚军退居本轮排名第三位。目前这部动画片的北美累计票房约8771万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迄今总票房接近两亿美元。
随着放映影厅数量从个位数增至三位数,由汤姆·汉克斯主演、改编自畅销小说的《生无可恋的奥托》(A Man Called Otto)此番周末票房环比大涨7366%,以约420万美元从上期榜单第18名跃升至本轮排名第4位。目前这部喜剧剧情片的总票房约为1269万美元。
漫威超级英雄电影《黑豹2》(Black Panther: Wakanda Forever)则以逾34%环比跌幅、约340万美元周末票房,从上期榜单季军下滑至本轮排名第5位。目前这部科幻动作片的北美累计票房超过4.4亿美元,加上海外市场,迄今总票房接近8.3亿美元。
本期北美周末票房十强其他席位也略有调整,依次为传记歌舞剧情片《与爱共舞》(Whitney Houston: 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剧情片《鲸》(The Whale)、历史剧情喜剧片《巴比伦》(Babylon)、动作喜剧片《暴力之夜》(Violent Night)和恐怖喜剧片《菜单》(The Menu)。
新的一周,惊悚恐怖片《恶魔阴谋》(The Devil Conspiracy)和惊悚动作片《飞机陷落》(Plane)等均将于1月13日上映。(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