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旅游遇上“非遗”,玩出不一样的“文化味儿”(2)******
旅游助力让非遗“活”起来“火”起来
不久前的中国丹寨非遗周,近一公里长的长桌宴让不少游人惊叹不已,热情的丹寨人民摆了360桌美食宴请1800名游客一同尝新。近两年,丹寨非遗周活动已经成为当地旅游品牌,古法造纸、蜡染体验等非遗体验,苗绣、侗族刺绣、苗族银饰等非遗商品也因为旅游业而走进大众的视线。
“丹寨小镇是贵州非遗的一个集中展示区。在丹寨小镇举办非遗周活动,是非遗进景区的一次成功探索,是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会长王晓峰表示,非遗保护与传承,是以当代生产生活为中心的文化实践,让传统工艺、传统设计通过再现、再造、再生,走进现代生活,融入现代旅游,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的价值。
扎染技艺传承人在中国-南亚博览会上展示扎染作品。新华社发
各地创新推出的各类非遗文创产品,也逐渐在旅游市场收获了更高关注度。如拥有10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非遗龚扇制扇技艺,在第五代传人龚倩手里经过创新演变,做成了耳饰、胸针、手提包、冰箱贴等,以更平常的价格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北国温泉古街,一位游客被省级非遗项目芦苇画工艺所吸引,一下就花了3000元买了4幅做工精良的芦苇画,“芦苇画精美又有特色,没想到还可以在这里买到这么有意义的纪念品。”他高兴地说。
“非遗和旅游结合,诞生了更多时尚的旅游产品和文创产品,不仅中国老百姓喜爱,还有更多非遗旅游商品出口到国外,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国旅游研究院战略所副研究员韩元军说道。
活态传承是最好的保护。非遗走进景区,不仅为景区增添了文化魅力,也让非遗项目扩大了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多年轻人前来学习体验,他们在旅游的同时也参与到非遗传承和文化传播之中。旅游的传播为非遗“活”起来开辟了新路径,使其不再是“鲜有问津”的古老技艺,而是走进了千家万户,拥有了更多烟火气。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过程中,旅游业一直是重要的反哺来源。”金准说,“与文物类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与人的互动中保护、活化,这就必然需要在市场环境中发展保护,旅游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最大的现实市场。同时,旅游业的运转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聚集资金、吸引人才、凝结项目、深化开发、推动传承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更依托数字化手段形成了创新发展的模式。”
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燕子窠生态茶园一角。新华社发
韩元军认为,通过发展旅游,更多拥有非遗技艺的人群提高了收入,从而实现更好保护;旅游也让更多老百姓知道、了解了这些非遗项目,从而提高了非遗保护的参与度;旅游还推动了非遗项目创新,通过市场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让非遗文化更有生命力。
近年来出台的各项非遗保护政策,充分肯定旅游业在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遗特色景区。
深度融合让非遗旅游实力“圈粉”
近日,在江苏九龙口的淮剧小镇,一场以非遗糖画体验为主题的研学旅行格外热闹。孩子们在研学老师的带领下近距离了解淮剧发展史,亲手以糖浆绘制一幅幅惟妙惟肖的糖画,在游玩中学习知识、锻炼动手能力,感受非遗魅力。
近年来,各地纷纷针对有文化旅游需求的人群,推出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非遗体验基地、非遗展览馆等。彝族火把节、傣族泼水节、苗族跳花节等少数民族节日风情浓郁,秦淮灯会、马街书会等民间文化活动源远流长,成为吸引游客的“金字招牌”。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研学游已经有了多年实践,学生们既能学到陶瓷相关知识又能亲手体验,寓教于乐的方式深受家长和孩子们欢迎。
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文化,留下了十分丰富的非遗资源。2022年11月,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列入该名录的项目已有43个,居世界第一。截至2021年末,全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
丰富的资源为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多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融合路径,非遗与研学旅游、民宿、文创产品、旅游演艺、节庆活动等结合起来,催生了各式各样的旅游新业态和多样化发展模式。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一土家族织锦基地,游客体验土家族织锦产品制作。新华社发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