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1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春节出游警惕“低价游”陷阱******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黎存根、通讯员粤文旅宣报道:2023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游客节日安心、开心、放心出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旅厅”)17日发布温馨提示:提升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警惕“低价游”陷阱,安全文明出游。
省文旅厅在提示中建议,市民游客通过权威渠道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疫情形势、交通情况、旅游景区营业情况及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在冰冻、大雾等不良天气外出旅游。提醒游客参团旅游时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购物请保留发票。自觉抵制“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虚假宣传以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免费游”“买保健品送旅游”等。
个人防护方面,提醒准备必要的常用药品和防护用品,掌握自身健康状况,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或其他不适症状时,建议停止游览,出现症状加重时应及时就医。进入公共文化场所、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参观游览时,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扎堆,减少触摸公共部位。参与大型聚集性活动,请遵守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同时,出游要增强安全意识,谨慎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不到没有正式开发开放区域、缺乏安全保障区域和私设“景点”旅游。注重文明旅游,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古迹和展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不破坏当地自然景观、植被、地形地貌,保护生态系统和水体环境。遵守提示提醒,不在“网红”地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