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台当局九条禁令激怒港澳人士,评论称彻底暴露民进党当局真面目******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若】民进党当局发布所谓的“港澳居民不得从事活动一览表”,列出九项港澳居民在台湾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不得参加游行以及不得接受媒体邀请发表意见等,引发巨大争议和强烈批评。
据香港《东方日报》5日报道,台湾“移民署”近日发布“港澳居民不得从事活动一览表”,港澳居民不得从事的九项活动包括不得参加选举造势活动或助选活动,不得参加游行、抗争等政治性质公众活动;不得进入军事防务地区、实验室、生物科技、研发或其他重要单位;不得到各军事基地、要塞堡垒窥视、拍照或摄影等。其他还包括不得从事违反社会风俗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得未经许可工作,包括模特作秀或短期契约工;不得接受媒体邀请访问等。港媒注意到,公告没有写明法律依据、罚则和“港澳居民”的定义,不知道是仅限于在台停留的入境人士,还是包括在台湾持有居留身份的港澳人士。换言之,旅行观光可能同受影响。
台湾陆委会称,相关公告属“误植”,“移民署”已移除该页面,不得从事的非法活动目前仍在讨论中,将供港澳居民参考。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廖元豪质疑该公告的法律依据,称“没有法律效力,但有恐吓效果”。他说,“你把游行、接受媒体邀请,跟卖淫、军事的东西放在一起”,可能会引发在台居留港澳人士的寒蝉效应。香港理工大学学者陈伟强表示,台当局此举十分荒谬,文件的流出并非偶然,而是试水温,测试香港人的反应。
香港2019年爆发“修例风波”后,民进党当局不断炒作“大批港人移民台湾”。根据台“移民署”数据,2021年有11173名港人获得居留许可,比2020年增加360人;1685名港人获得定居许可,“居留和定居许可人数均打破历史纪录”。但《东方日报》直言,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真正获得定居许可的比例并不高。与此同时,民进党当局还不断提高港人移民门槛。2020年8月,台“内政部”增设条文,列明如果申请者为现任或曾任大陆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以及大陆在港澳投资的机构或新闻媒体职员时,台当局将不准其居留许可。2021年6月,台湾规定18岁以上港澳永久居民填写材料时,须填写是否“现(曾)于香港或澳门政府部门任职,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同时申报毕业后所有工作经历,而非过去那样只填写近10年经历。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勇表示,不少台湾政客在香港“修例风波”期间声援暴徒,却对随后前往台湾发展的港人进行诸多限制,甚至不提供基本保障,如今又出台所谓的“九不得”政策,是将港人视为“炮灰”,为达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他希望香港市民擦亮双眼,避免被别有用心的政客利用。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说,台当局炮制“九不得”明显敌视港人,好像港人去台湾就是做间谍。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认为,台湾当局炮制的“九不得”措施引起坊间批评后又赶忙将公告“下架”,是“作贼心虚”,显然发现有关规定欠缺法律基础、事实和理据支持,更不符合人权的普遍标准。
有媒体披露,不少港人因为移居台湾后的生活“不如预期”,选择回流香港。有评论5日称,香港爆发“修例风波”之际,民进党当局摆出一副关心、支持运动的姿态,蔡英文多次声称“与港人在一起”。一时间一些港人信以为真,把台湾视为“乐土”,甚至不惜冒险潜逃。然而,任何骗子都逃不过时间的检验,所谓“九不得”彻底暴露民进党当局的真面目,彻底击碎部分港人对台湾一厢情愿的幻想。(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