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70年丨张明新:从“蒙查查”到“中国新闻奖”!******
25年前的7月1日凌晨,作为中新社香港回归报道前方团队的一员,张明新随解放军驻港部队跨过深圳河,进驻原驻港英军总部威尔士亲王大厦,见证香港回归祖国的荣光时刻;25年后,这位新闻老兵再次出发,履新中新社总编辑,投身新的“新闻战役”。小牛工作室今天特别分享张明新1997年6月撰写的《<千日迎回归>写作追忆》。
破“三关”:不再“蒙查查”
1997年7月1日,是我们这些驻港的内地记者日夜盼望的日子。多少天来,大家踏着回归的脚步,废寝忘食地工作,向读者听众观众们报道回归信息,度过了一个个难忘的日日夜夜。
▲作者驻港期间在维多利亚港留影当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就在眼前时,我不禁想起刚到香港的情景和参与采写《千日迎回归》一稿的前前后后。1994年6月1日中午,我乘坐的广九直通车越过了罗湖桥,这是我第一次出境采访,并由此开始了常驻香港的记者生涯。
作为中国一家从事对外报道的通讯社,在收回香港这一历史性事件上写出一些富有时代感的稿件是我们的使命,而又作为初来未从事过香港问题报道的我来说,仍有不少困难需要克服。
▲6月20日,香港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多个户外大屏幕播放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的庆祝标语。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首先是语言关。1994年普通话在香港还没有现在这么流行。记得第一次去参加一个爱国爱港团体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一席的广东话只听懂百分之二三十。
于是,平日利用一切机会多看电视,多听收音机,多看录像,向当地的同事学习,向来实习的香港学生求教。慢慢地能听懂新闻节目了,电台的清谈节目也能听懂大意了,还开始大着胆子说几句。
▲97庆回归香港—北京接力赛其次是融入香港的社会,了解港人的所想所思。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工作,一开始最好是尽可能地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去现场,了解当地,熟悉地理,能找一些今后的采访线索。“不以稿小而不去”。当然有些稿子不一定马上写,可以留下资料以后用。
再次是了解香港的政治经济情况,香港是较成熟的自由经济模式,与内地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很大不同,政治体制差别就更大。临来时曾买了不少书籍,到香港后,把这些书翻了一遍,又看了一些港版的书籍资料。
经过三四个月,广东人所说的“蒙查查”(糊涂)现象少点了,一般性的报道拿得起来了,也找到了做重点报道的感觉。
“马照跑”:明天会更好
1994年10月5日是香港回归倒计时一千日。我们想,要在倒计时一千日时写篇有点分量的稿件。
“马照跑”是对“九七”后香港生活方式不变的形象写照。我们分社附近有一个马会的投注站。5日正好是赛马日,街间随机访问是我们在香港报道尤其是重大事件反应报道的常用的手法。好处是人物语言和场景鲜活生动,难处是要克服语言上的障碍,还要耗费时间,并克服一些不愿意接受访问时的尴尬情况。
老记周景洛到投注站后看见一个正在专心填马票的小伙子,小伙子选了一匹名为“明天更好”的马投注,于是老周主动上前与他交谈。得知小伙子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选定‘明天更好’这匹马投注”希望会给他带来好运的心态。
我则一早就到街上转悠,见到了报摊上报纸头版大幅迎回归的祝贺广告,与平时整版篇幅的地产广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便觉得这个细节既可以烘托气氛,又反映出了港人的期盼回归心情。
▲1997年6月1日香港培侨中学毕业典礼回到办公室后找出名片本,连着打了几个电话,但只找到了9月18日区议会选举时碰到的王国兴议员。我当时的广东话还处于“识听唔识讲”的阶段。好在王国兴能听懂普通话,我也能听懂他说的广东话。
通过一个人物的活动、言论来表现某个新闻事件是西方新闻写作的常见的手法,对外报道的受众也容易接受。王先生说:“港人必须丢掉幻想,立足于己,依靠祖国,团结建港。”由此表现一个普通爱国爱港人士在“千日迎回归”时的所想所思,所作所为。
▲香港各界举行国庆庆祝活动至于其他一些细节,如基本法讲座、文化和招商展览等分别是从报纸、新闻稿和采访通知材料中综合而成,没有展开写,只起到画龙点睛的用途。到了下午,材料汇集得差不多了。用一台黑白屏幕的IBM笔记本,我开始负责执笔合成。
下午3点,负责写港督施政报告稿的同事递过来彭定康的第三份施政报告英文本《香港:未来一千天》,报告中蕴含着殖民统治者的无奈和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心有不甘。于是决定在我们稿件中加上有关内容,以加强针对性。
▲香港—广州庆回归信鸽竞翔活动举行虽然时间匆忙,但由于大家材料准备充分,对主题商议得透彻,所以立意谋篇就省力许多,而重点放在了材料的选择和布局上,正好文字稿件选择了四个场景(报摊、马会、招商会和文化展览会),四个人物谈话(曾宪梓、王国兴、萧蔚云、朱幼麟),并穿插了一些过渡语言,感觉尚不冗长。
斩获“中国新闻奖”
到了下午5点来钟,初稿出来了,老周先将那份初稿修改后交给了分社的副总编蔺安稳,老蔺将原题《千日倒数迎回归》改成《千日迎回归》,改后的标题,既简明扼要,又富有力度。
第二天,我们看到了《人民日报·海外版》、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刊出了此稿。《文汇报》标题改为《香港:千日倒数开始》,并加了《责任感紧迫感》和《一体化的趋势》两个小标题。《商报》将标题改为《满怀期待共保繁荣港人迎接千日回归》,过了两天,看到在澳门和泰国等地的四五家报纸上也刊出了这篇稿件。
经过分社和总社的推荐,时任我社总编辑的郭健(又名郭建)将这篇稿件带到了1994年“中国新闻奖”的评比会上,获得了三等奖。 (原载1997年第7期《新闻三昧》,本文有删节)
作者:张明新(时任中国新闻社香港分社采访部主任)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