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师热心两岸文创设计交流 让文创漫画设计在广西萌芽******
中新网玉林12月14日电(记者 蒋雪林)“台湾的文创漫画设计方面发展较早,早期在台湾也陆续培养出一些具有台湾文创设计风格的漫画家,在广西,这一领域的人才欠缺,通过在玉林师范学院的教学,让当地的年轻世代在这一领域有所创新。”广西玉林师范学院台湾教师蔡尚德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2漫画故事设计作品展”近日在广西玉林市群众艺术馆展出。该展览由玉林师范学院商学院与玉林市群众艺术馆主办。本次展出的设计作品,主要由玉林师范学院商学院20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所设计。本次展览的指导老师即是蔡尚德教授。
蔡尚德介绍,作品展设计内容包括,学生的真人漫画角色演出、漫画场景分镜设计、漫画对白表情设计、漫画创作剧本设计等,内容主要以大学生的生活故事为主。
藉由此次活动,蔡尚德带领商学院学生将陆续开发设计“原创漫画设计分享平台系统”,主要为整合AI数据分析技术、词句分析以及图像分析等算法,协助漫画故事创作者设计原创漫画故事作品,未来将不定期地在该系统平台更新分享大学生的原创漫画故事设计作品。
图为学生的真人漫画角色演出现场。 被访者供图据介绍,漫画故事设计是新媒体内容制作的一部分,在抖音、快手等影音直播平台,可常见自媒体创作者所制作的短篇漫画故事或单元漫画故事等以短视频模式展现,目前漫画故事设计在市场上有较多需求量。
蔡尚德教授具有设计学硕士与管理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多媒体内容设计创作与系统开发、动画剧情脚本设计创作、漫画角色设计、产品设计、故事行销、电子商务系统设计开发、云计算协同创作环境设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Linux系统平台环境架设与整合、行动App程序设计等跨领域研究。
蔡尚德教授曾主持多项国际学术研讨会议,目前于国内外共发表二十余篇研讨会议论文以及SCI、SSCI、EI国际期刊论文。他在台湾创立“台湾数位文化创意发展协会”,同时出任会长一职。蔡尚德热心于两岸文创设计交流活动。2018年在澳门组织举办了“两岸文化创意设计交流展”,2021年在广西举办了“台湾文创漫画设计交流展”。
蔡尚德指出,藉由本次漫画故事设计展活动,可将台湾的文创漫画设计经验,逐步提供给学生学习,并提供给学生一个分享设计作品的交流平台,让学生体验学习漫画作品从无到有的创作过程,由一个抽象的故事情境联想,再到以漫画分镜形式的具象创作过程,将漫画的趣味性结合学生年轻世代的创意,让学生的原创真人漫画设计更具有可看性,也可以藉此提高学生创作的兴趣,培养更多元的创意想法。(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