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台湾花莲海域发生6.2级地震 全年6级以上地震次数创23年来新高******
中新社台北12月15日电 当地时间15日12时3分,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一起里氏6.2级地震,震源深度5.7公里。截至当日,台湾今年已发生12起里氏6级以上地震,次数为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以来新高。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媒体报道,15日发生的地震位于花莲县东南29.1公里处。地震时一支6人登山队正在攀登玉山主峰,有5人被地震造成的落石砸中,其中两名男子伤势比较严重,其余受伤队员为轻伤。
台湾气象主管部门测报中心主任陈国昌15日表示,2022年台湾共发生12起里氏6级以上的地震,是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以来发生6级以上地震次数最多的一年。
这位负责人表示,长期来看,台湾平均每年发生约3起里氏6级以上地震、25起里氏5级至6级地震;2022年已发生了61起里氏5级至6级地震,可见今年地震活动比往年活跃很多。(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