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大军”返粤开工******
中新社广州1月30日电 (记者 程景伟)春节过后,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迎来异地务工人员返岗高峰。
“稳就业促发展——桂籍务工人员入粤返岗免费专列”载着544名广西籍务工人员,于1月30日16时34分抵达广州南站。广东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到高铁站站台迎接。
“我在广东工作15年来,给家里带来了不少变化,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新房子修了两层,也买了小车。”返回广州上班的韦先生,来自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他表示,今年将努力提升技能,争取升职加薪。
连日来,广州南站人潮汹涌。多趟高铁专列将大量的外省务工人员陆续接回广东。“现在厂里订单多了,我就想赶紧回来开工挣钱,给儿子多挣点奶粉钱。”来自广西桂林的段先生,已于1月29日乘坐专列抵达广州,回到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电子零部件生产企业工作。
据介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计划春节后直接组织返岗专列14趟,专车380班次,包机3趟,“点对点”组织外省务工人员入粤返岗2.5万人。目前,已通过专列共帮助1800余名务工人员及时入粤返岗就业,示范带动各地和企业加大组织对接力度,帮助务工人员便捷返岗、快速就业。
广东是中国第一用工大省。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测,广东的外省务工人员约2300万,约占全国的1/3。今年春节前,外省务工人员返乡率约75%。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广东各地企业相继开工,用工需求迅速回暖。
广东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企业节后用工需求。去年以来,广东拿出830亿元人民币,引导企业将员工稳在广东、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同时,广东着力下好企业用工保障“先手棋”,强化“逆向招工”。春节前,该省就组团到劳务协作省份现场招聘、预订员工,截至目前已组织线上线下招聘对接活动800多场。此外,广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春节期间保供等重点企业给予留工补贴、交通补助。
目前,广东整体的员工返岗率达到一半以上,基本回到新冠疫情前同期水平。
广东近日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一大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在全省各地先后动工,预计近期会有力地拉升用工需求。
“广东的制造业用工需求会进一步上升,尤其是对熟练技能人才的需求会增多。”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夏义兵称,据监测,春节后该省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供求缺口约50万人。
据介绍,广东将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劳务协作机制,“点对点”定向开展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劳务协作、保障企业用工。(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