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重视乡村工匠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光明论坛】
作者:魏鹏(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乡村工匠作为扎根乡村、掌握传统技艺、提供当代产品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正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有生力量。
此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乡村工匠的制度性培育、持续发展提供了全面而切实的方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背景下,身怀高超技艺、植根乡村沃土的乡村工匠群体有了大有可为、大展身手的广阔天地。充分发挥乡村工匠优势特长,不仅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必然要求,也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要守护传统,更要勇于创新。传统手艺要薪火不息、生命不止,就不能故步自封,更不能抱残守缺。唯有实现产品类型与功能创新,才能更好满足现代人日常生活新需求;唯有实现制作技艺与工具创新,方能提高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唯有实现产品形态与包装创新,才能更适应大众化推广与多渠道销售要求。应借助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全面、生动记录和科学分析乡村工匠技艺中的丰富科学原理与技术内涵,不断研发新产品、引致新需求。此外,还要探索数字化、智慧化、网络化为乡村工匠加持的路径与方式,让现代技术为传统技艺插上腾飞的翅膀。
要精于生产,更要适应市场。精于工、匠于行的技艺,是乡村工匠的底气与底色,但乡村工匠不应是曲高和寡的孤芳自赏者,而应是充满人间烟火、饱含故土味道的实际产品、具体价值的创造者。他们提供物质产品,服务田间耕作,满足寻常百姓吃穿住用、农事劳作之需;他们提供文化产品,承载中国人的审美情趣、精神追求、伦理观念,满足人们对故土乡愁的依恋与想象;他们提供场景产品,以富有韵味的工作过程、制作场景提供充满历史感的生产与生活氛围,构建古今对话,增添大地的家园感,成为一种充满仪式感、满足旅游需求的场景。要在民众的生产生活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乡村技艺的实用价值与艺术价值,提高满足乡村生产、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实用性,不断拓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营销渠道。
要潜心钻研,更要引领乡亲。乡村工匠的技艺并非“养在深闺人未识”的藏品,而是历史层积下的社会共同财富,除法律框架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外,都可转化为社会共有的公共产品、成为乡里乡亲的共同财富。乡村工匠也只有在带着乡亲实干、领着乡亲致富的进程中,才能最大限度实现个人社会价值。此外,在更广泛的引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中,也将激发群众无穷的创新创造活力,进而推动乡村技艺不断创新发展,让乡村手艺真正转变为推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工具和路径。特别是通过技能培训、分工协作、合作组织等方式,充分带动乡村中老人、妇女、残疾人等参与到乡土产品的生产中,将留守者转变为人力资源,将受助者转变为财富的创造者,不仅助力乡亲增收致富,更利于乡邻和谐。
要扎根乡土,更要面向世界。乡村工匠植根乡土,受乡土滋养,传承本土性技艺,利用本地资源,满足邻里需求,留存乡愁乡韵。乡村工匠也要放眼世界,秉持兼收并蓄、开放包容精神,在交流互鉴中增强乡村手艺的生命力与市场适应力。积极通过学习、借鉴,丰富并提升工匠产品品类、品质,塑造品牌。同时大力推进乡村工艺旅游产品,聚集乡土人气、财气、智气。乡村工匠更应大胆走出去,以美为媒,充分展示乡土景象,展现可亲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还可以积极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传播方式,多渠道、立体性展示乡村工匠传承久远的手工技艺,激活人们的“老家”记忆,激发乡愁乡情,增强乡村产品、乡村生活、乡村生态对当代人的吸引力、感召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2版)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⑧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作者:钱加荣、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全面部署,农业强国具体表现为农业供给保障能力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业竞争力强和农业发展水平高,一个关键指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可以集中反映这些农业强国的基本特征。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全面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对农业生产系统总体效率的度量,即农业总产出与总投入之比。这里的“全”不是指全部生产要素,而是指除有形生产要素(如资本、土地、劳动等)投入外,能够影响农业产出增长的所有因素,包括品种改良、新技术推广、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经营体制创新和调控政策改进等。全要素生产率可直观理解为科学技术,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是科技进步的有效衡量指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越高,表明农业发展对化肥、农药、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依赖性越小,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越高、可持续性越强。
对照农业强国建设目标,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技术进步不同步现象仍然突出,各类问题集中表现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不高。因此,要着力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夯实农业发展科技支撑。一是要加强基础研究,不断推进原始创新前沿。聚焦农业生物组学、合成生物学、动物免疫调控机制、营养代谢调控机制等世界前沿领域,强化创新布局,积极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提出相关科学理论,为农业强国建设打造世界领先的基础研究平台。二是要紧跟国际农业科技前沿,瞄准应用研究新方向。聚焦生物育种、现代信息、新材料、智能装备等国际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努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牢牢把握科技自主权、发展主动权。三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需求导向,围绕种子和耕地“两大要害”,强化品种选育、耕地质量提升等重大实用技术研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二,着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坚持研发和推广“两条腿”走路。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农业科技成果需要经过推广才能大范围应用于农业生产。当前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且分散,农业科技推广难度极大,各地普遍存在“重研发、轻推广”现象,严重阻碍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提高。在强化农业科技研发的同时,也应注重农业科技推广,将研发和推广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好农业科技推广顶层设计,定期制定农业科技推广规划和指导文件,在国家层面形成鲜明政策导向,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逐步形成新时期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打通连接现代科技和农业生产的纽带环节,促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三,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规模效率。加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引导,有序推进全国土地流转工作,鼓励各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要素聚集,稳步提升农业技术应用及生产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的开拓者和实践者,促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业规模报酬。同时,需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现状,根据经营主体生产规模,研发应用适应规模经营需要的技术模式,避免规模收益下降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扩展生产技术前沿,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第四,优化生产要素投入结构,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行减量增效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加大节肥、抗病等环境友好型品种研发与推广,有效替代化学要素投入,大幅降低化肥、农药投入水平,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比,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升各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替代农业活劳动投入;加快发展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当地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农业人口就近就业,减少中西部地区农业劳动力投入,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逐步缩小区域农业劳动生产率差异。
第五,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水平提升的政策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是一切新技术、新成果得以有效应用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保障。因此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及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主观意愿,为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供政策保障。一方面要加大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优化生产者补贴政策,制定考虑农业区域发展水平、农户收入差异的差别化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要坚持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不再参照生产成本制定最低收购价水平,避免陷入价格支持水平和生产成本相互抬升的恶性循环。此外,还应配套出台农资价格管控措施,严防农资价格投机性上涨,形成完备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编号:22BJY18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